[摘要]担保的类型有哪些,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担保的十大特点是什么,担保的十大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目的性:担保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确保债权人
担保的十大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目的性:担保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确保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能够通过担保获得相应的补偿。
2. 从属性:担保具有从属性,它依赖于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此外,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条件。
3. 不可分性: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分割、部分转让、部分消灭不影响担保物权的存续及整体性;反之,被担保债权部分转让或分割的,各部分均受担保物权的担保。
4. 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变化为其他的物,担保物权仍然存续。如抵押权人所有的房屋被洪水冲毁,可以用抢劫得来的钱来清偿债务。
5. 优先受偿性: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6. 自愿性:担保人可以自愿提供或接受担保,且有权选择担保方式。同时,担保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 法定性:担保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其中,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担保方式,定金担保是当事人的约定担保。
8. 补充性:在一般保证中,担保人只有在债务人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担保人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9. 风险性:担保活动本身潜藏着巨大的风险,担保过程中因债务人或担保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易产生纠纷。
10. 责任多样性:担保责任的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它们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况,为债权人提供了多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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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产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