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任物管有权收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或管理单位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时,已经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了维护和管理,为
现任物管有权收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或管理单位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时,已经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了维护和管理,为了维护小区的秩序和正常运转,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物业公司也为业主提供了相关的服务,如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这些服务的提供也增加了物业公司的运营成本,从而需要通过收取物业费来弥补。因此,现任物管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收取物业费。
物业有管理权。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此外,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物业有管理权,并且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物业的管理方式。
物业管理企业并无权利收取物业费,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而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物业费拖欠问题。因此,物业管理企业无权直接收取物业费,但可以采取合法方式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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